来源:宁波奥数网 作者:奥数网小编 2014-09-25 10:42:33
9月19日(周五)上午9点,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省教育厅召开了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发布会,对浙江省的新高考改革政策进行深入、详细地解读,并答记者问,公布的具体的内容总结如下。
(一)统一高考招生。
实行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高中学考)相结合,考生自主确定选考科目,高校确定专业选考科目及其他选拔条件要求,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必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3门。外语分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
选考科目:考生根据本人兴趣特长和拟报考学校及专业的要求,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等7门设有加试题的高中学考科目中,选择3门作为高考选考科目。
(二)高职提前招生。
(三)单独考试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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